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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塑剂检测机构

发布时间:2021-07-24

增塑剂测试

 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大残留量的函》,规定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中使用的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如下表所示)中规定的品种、范围、和特定迁移量或大残留量,且不得接触油脂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

    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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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管控法规

    2011年5月28日,台湾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布署授食字第1001301729号公告,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塑化剂管控项目有六种。

    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对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管控有16种。

    卫生部第六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2011年6月1日,卫生部公布了第六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其中。与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相比,多了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法规对邻苯类物质管控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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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范围

    1.白酒等酒类及其包装材料

    2.饮料、果汁

    3.果酱、果浆、果冻

    4.保健食品

    5.方便面和方便米粉

    6.面点食品

    7.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包材检测

    提示:

    增塑剂用于食品,其毒性比三聚氰胺毒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体摄入增塑剂后会危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因此,提示广大的企业,为保障产品品质从而实现企业更好发展,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加强产品原料的管理,精于细节,才能把握好整体,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作为检测机构,可协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如有任何需求,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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